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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预选分析和策略(第八篇,第六巡回法院法官选举)

来源:未知 阅读: 2018-06-08 21:08 我要评论

6/3/2018

我上周已经按计划圆满完成一个系列的关于这次地方预选的评论。主要目的是通过介绍这次预选的程序和候选人并讨论策略来激发社区关注这次很可能决定蒙郡今后10-15年走向的民主党预选。没想到前几天一个朋友跟我提到了关于马里兰州第六巡回法院法官的选举,和我过去不知道的一个技术性问题。这个大大地激发了我的兴趣。我经过上网研究和询问州选委会专家,终于把这个事情搞得比较透。写下来跟社区分享也是为了跟大家一起共同多了解美国的选举,从而在投票时更有信心,更放心。在三权分立的体制里,司法机构是最不受选民重视的。我的看法是司法机构恰恰现在是被金钱政治和党派政治干扰相对小的一个政府分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保持司法机构相对独立性很重要。由于这个议题在技术上和逻辑上的复杂性,建议不愿深究选举的读者阅读到此即停。

马里兰州的宪法规定了司法机构的构成和各部门的职权。马里兰州有好几种不同类型的法院。在我们日常会碰到的审判法庭类别中有两种法院:地区法庭和巡回法庭。地区法庭判交通违章,轻微刑事犯罪,和小型民事官司。巡回法院一般审判比较严重的案子。所有的需要陪审团的案子都在巡回法院审判。在蒙郡,这两个法院都座落在洛城市中心,两个楼仅一条街之隔。在我进一步讨论巡回法院法官的选举之前。既然我们已经涉及到司法系统,我想再简单区别一下蒙郡的执法力量:警察(Police)和治安官(Sheriff)。这个知识很多人都不知道,而且郡和郡之间的规定也不一样。蒙郡的警察是郡长下面的执法力量,承担保护百姓安全的责任。蒙郡警长直接向郡长报告,不对选民负责。治安官是民选的治安首长下面的执法力量。治安官除了可以执行蒙郡警察可以执行的任何任务外,还要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这次选举也有治安首长的选举。治安首长直接对选民负责。我的看法是治安首长更在乎选民对社区安全担忧的反馈。治安首长预选时由于两党都只有一位候选人,这个职位的真正的选举较量是在十一月份的普选。

马里兰州现有八个巡回法院和十二个地方法院。第六巡回法院服务Frederick郡和蒙郡,共有24个第六巡回法院法官。巡回法院法官的确定一般是在有职位空缺时,州长任命一位由法官推荐委员会推荐的人选。法官推荐委员会由各方面的利益相关方构成。推荐程序经过多年运作也已经成熟稳定。和上诉法院法官不同的是,巡回法院法官在被任命一年后必须经过选民一般性选举才能获得15年的任期。上诉法院法官只要经过选民的支持/反对投票。这两种选举在巡回法院法官等额选举时效果差不多。但是如果有挑战者,巡回法院法官选举的结果就会变得非常难以预测。现在成为为法官候选人的要求非常低:年龄满三十岁,在马里兰州居住五年,在所服务的区住满六个月,有马里兰州职业律师资格就可以。

我的研究结果表明现在的马里兰州巡回法院法官的选举定义和程序非常令人迷惑,很容易造成选民选择失误,从而投票给不符合自己利益的或者是专业水平不过关的候选人。这个判断的原因如下:

1) 马里兰州选举法规定法官跟教委委员一样是“非党派选举”,但是又规定法官候选人必须由“主要政党”提名后普选。在2004年有一个判例(Michael B. Suessmann et al. vs. Linda H. Lamone et al.),多数方(2:1)法官认为法官选举事实上不是“非党派选举”。现在的实践是只有注册民主党和共和党才能在预选中选巡回法院法官。其他小党派和独立人士在预选选票上都没有投票预选法官的权力。

2) 在选票上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法官候选人都是同一批候选人人。这次在蒙郡所在的第六区是同样的八个候选人同时出现在民主党和共和党的选票上。如果完全是党派预选,只有该党成员才能成为该党候选人。但是法官候选人可以因为是“非党派选举”而可以跨党成为候选人,而且这两个党在候选人选择上没有任何否定权。举个例子:蒙郡共和党中央委员会知道某个法官候选人完全跟共和党纲领背道而驰,这个候选人也会出现在共和党预选的选票上。正是因为同一批候选人同时出现在两党选票上,如果两党最后出线的七位都是同样七位,普选就变成了等额选举,预选成了事实上的终选。

3) 州长经过完备考核程序任命的法官们跟有个律师资格证交50美元报名的人按姓的字母排名一起放在选民前面。因为法官是选民最少关注的一项。今年的这么多候选人的预选会给选民造成极大困扰。我估计绝大部分选民都不知道谁是谁,从而造成不知道选谁。在蒙郡所在的第六巡回法院很少有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任何挑战者出来从而造成等额选举的事实。蒙郡民主党中央委员会,蒙郡共和党中央委员会和马里兰州职业律师协会一直反对挑战被州长任命的现任法官。但是今年有一位挑战者Marylin Pierre报名参选,造成了巡回法院法官选举成了事实上的差额选举。有些读者可能看到在多种场合有一批法官参加,也有一些场合有一位非裔律师出现来拉票。虽然法官们的竞选手段比较文雅,或者扭扭捏捏,但他们也是在竞选。

那么为什么程序这么乱还没有州议会通过新的法律来收拾这个乱摊子呢?因为改革派和保持现状派都有自己的理由。改革派认为现在的机制不符合选民的利益,而且容易让未经仔细考核的候选人成为任期十五年的法官。因为选民对法官候选人不熟悉,很多人在投票时胡乱选择排在前面的候选人。造成的结果就是姓的字母顺序在前的就容易被选上,靠后的就会败选。这个对一些候选人是极其不公平的。在马里兰州另一个巡回法院区有一个靠正常程序被州长命名的Wright法官。他是一位被认为很称职的非裔法官,但是他第一次选举就被差额落选。后来被另一个党的州长再次任命为巡回法院法官,又被差额落选。有些人猜测是种族原因,也有些人认为是他的姓的字母(W)太靠后。我倾向于认为是后者。至少这个例子表明先行制度很不公平。保持现状派认为通过这个选举程序能够让在法官选择中不玩内幕政治(不知道这种指责的真实性)的候选人有机会成为法官。现任马里兰州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非裔众议员Joseph Vallario就是保持现状派的强力支持者。每年都有法案要求改革现状,但是在他的委员会每年都过不了。现在的第六巡回法院的唯一挑战者Marylin Pierre也用这个作为她竞选而不是走正常渠道的理由之一。

综上所述,巡回法院的选举是今年预选概念上最复杂,程序上最令人迷惑的一个选举。我刚刚看了一下独立选民的预选选票,上面只有孤零零的两位教委委员候选人可以选。而民主党或者共和党的选票足足两页,要选择的候选人类别五花八门。这就是在封闭选举的马里兰州不注册党派的代价:无党派选民在预选时基本没有候选人可选,甚至连非党派的法官都选不了。至于每个选民最后怎么做,都是根据自己和家庭的利益来选择最好的方案。但是不管什么方案,参加预选和十一月的普选投票是对自己和对社区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必须而且非常值得去投票。

以下是一些预选的关键日子:
6/5/2018:注册选民/注册党派截止日
6/19/2018:申请缺席投票截止日
6/14/2018 – 6/21/2018:提前投票周
6/26/2018:预选投票日
蒙郡商会介绍这次预选的录像: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n-3p4mQIzs

诚彪先生出生于中国浙江省。1995年到美国,马里兰州蒙郡居民20年。从事商业。他于2015年在蒙郡领袖班毕业。诚彪先生热衷于推动华裔移民社区参与美国社会/政治活动,从而提升社区地位并增加移民的国家归属感。他是现任由蒙郡郡长任命的蒙郡上郡居民顾问委员会成员和蒙郡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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