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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是如何影响美国社会的 (第一篇)

来源:未知 阅读: 2016-05-06 08:44 我要评论




一、导语

本文的重点词为“美国”和“犹太人”。
 
二战之于犹太人无异于种族命运的转折点。之前,他们集中在欧洲,曾令世人惊叹的成就很多都在战争中灰飞烟灭。之中和之后,他们大量逃亡美国,不仅于1948年宣告以色列国的成立,而且历史上第一次把自己的成功真正转化成全球领导力和控制力。为什么可以在一代人的光景中完成惊天大逆转?又为什么是在美国?
我们崇拜成功人士,而犹太人中不乏成功人士。个人的成功历程固然值得称颂,整个族群的发展模式似乎更加具备可借鉴的价值。
到底是什么成就了他们这个族群在美国取得的辉煌?宗教、传统和历史好像并没能帮到他们扭转自己在欧洲的厄运,因此本文旨在发掘那些易被世人忽视但是起到决定意义的因素。
至于研究犹太人在美国的成功故事到底对在美华人,甚至全体中国人有多少意义,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二、困境与抗争

犹太人于二战前后大量涌入美国到底面临怎样的困境?歧视。客观上说,当时犹太人在美国读书和就业上面临的困境要超过今天在美的中国人。即便如此,他们在濒临绝境时所迸发出的能量足以让世人瞠目,最终所取得的成就也足以让世人汗颜。不能进哈佛,他们就积蓄能量打造属于自己的“哈佛”;进华尔街投行律所受到歧视,他们就耐心积累将自己的投行律所打造成世界第一。
比较当时的犹太人和今天的中国人,相同点是都会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妥协,放弃一些过于理想化的想法。不同点则是犹太人愿意更加积极的争取机会,创造机遇,改变命运,而非循规蹈矩地活着。

1.教育
说到读书,同样拥有五千年历史的犹太人和中国人的价值观是类似的。可是即便书读得好,分数考得高,在那个年代能跻身常青藤名校的犹太孩子却寥寥无几。说起来,这倒与今天华人孩子的境遇有几分相似,美国著名大学本科现在在招收亚裔包括华裔考生时采取了严格的配额制。
那么当时教育领域歧视的原因是什么?一方面,美国很多著名大学包括常青藤大学很多都是基督教传教士创立的,上千年的基督教和犹太教的水火不容造成了彼此不信任的沟壑。另外一方面,当时美国社会的精英阶层不希望看到勤奋好学的犹太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进而撼动社会体系。
同样面临歧视性困境,中国人的通常对策是退而求其次,即放弃幻想,脚踏实地的选择次一级大学。对于那些资源丰富的家庭,甚至愿意为了把孩子送进名校而捐款。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在被动接受,循规蹈矩。
那么犹太人的对策又是什么呢?与中国人相同的是他们也曾经退而求其次,选择了能够接受他们孩子入学的学校,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中那些有远见的能者们则主动争取,创造环境,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而打造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哈佛”。
说到这,必须要提一所鲜有人知的美国大学--纽约城市学院(The City College of New York),现为纽约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即CUNY)系统里的旗舰大学,以理工科著称。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大量犹太移民逃离欧洲进入美国,而纽约是他们的第一站。当纽约附近的多所名校因为宗教原因对犹太学子采取歧视性招生政策时,只有纽约城市学院这所广招工人阶层子女的公立大学对他们敞开了大门。才华横溢的犹太学子们牢牢抓住这个几乎唯一的读书机会,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里尽情地汲取营养,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回馈这所默默无闻的普通高校,把这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公立大学变成“穷人的哈佛”。
 
传奇?是的。如果一所美国普通的公立大学能被九位诺贝尔奖得主称之为母校,称之为“传奇”并不为过。这九位科学巨匠都是犹太人,都毕业于二战前后,而这似乎不是巧合。他们分别是Julius Axelrod(1933),Kenneth Arrow(1940),Robert J.Aumann(1950),Herbert Hauptman(1937),Robert Hofstader(1935),Jerome Karle(1937),Arthur Kornberg(1937),Leon M.Lederman(1943)和Arno Penzias(1954),获得的诺贝尔奖包括生理学和医学,物理学,化学以及经济学。优秀的犹太校友还包括英特尔公司联合创始人和前董事长/CEO Grove(2005年捐给母校2600万美元),纽约地产大亨Spitzer(2009年捐给母校2500万美元),世界顶尖律所Skadden Arps的创始合伙人Flom(曾被誉为美国“世纪律师”),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Felix Frankfurter,前纽约市长Koch,甚至因为参军而中断学业的基辛格博士(后来从哈佛大学获得学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虽然犹太人口仍然不足美国总人口的2%,但是在哈佛、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等一流名校犹太裔教授和学生的比例已经稳定在20%以上。这些辉煌的成绩与他们对美国教育制度的深刻理解和对美国社会系统逐渐增强的影响力密不可分,这个影响力指的是他们作为整个族裔在美国不断提升的综合实力,包括在学术、科技、政治、金融、经济、法律、媒体等一系列重要领域。
 
2.工作
即便少数幸运的犹太学子从美国名校毕业,他们没有想到面临的歧视还远远没有结束。
在当时,位于华尔街附近的大型律所和投行是雄心勃勃的毕业生最为向往的工作场所,不仅收入丰厚,而且极为体面。可是,录取标准却超越了教育背景、个人才能和面试表现。这些公司的创立者和管理者,甚至他们服务的客户--世界五百强企业的CEO均为当时的精英阶层,即WASP(白色的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显然不希望自己的“奶酪”被外人随意触碰。他们大多喜欢穿白鞋,因此这一类具有歧视性录取标准的公司又被称之为“白鞋公司”。
其实这与当下中国人在美找工作的困境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中国人主要的挑战来自于身份问题,即公司是否资助工作签证和绿卡。在这点上,中国在美的学子们要比当年犹太人的处境幸运,因为还有强大的中国作为后盾,即便在美国走投无路,至少还可以回祖国发展。当时犹太人由于退无可退,很多人选择了在美国创业,即开办自己的律所,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学校甚至医院;还有一部分继续读书,争取在学术领域有所建树。
以开办律所为例。
当时最抢手的生意是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做些公司法相关的合同,基本上都可以在会议室里解决。而最受鄙视的生意则是在法庭上为人辩护,脸红脖子粗是常态,撕破脸皮也不少见。显然前者是“白鞋公司”的最爱,后者自然而然成了犹太律所的救命稻草,尤其是“公司代理权之争”。
然而,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到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很多公司开始热衷于各种形式的兼并和收购,而庭上经验极为丰富的犹太律师一夜间成了炙手可热的公司顾问。传奇人物层出不穷,包括之前提过的Joseph Flom以及另一个世界顶尖律所Wachtell Lipton的创始合伙人Martin Lipton。也正是这一重大时代转折使得犹太背景的律所一举超越“白鞋公司”,奠定了其在世界顶尖律所中的统治地位。
除了律所,犹太人在投资银行界也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世界品牌--高盛银行,打破了摩根家族在世界银行领域多年的垄断。
   
三、策略及象征

时光加速到2010年7月31日,而地点也从曼哈顿和布鲁克林破败拥挤的犹太街区转换到纽约上州哈德逊河谷风光宜人的小城莱茵贝克。花了整整80年,犹太人融入了美国。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夫人前国务卿希拉里的唯一掌上明珠切尔西在这一天嫁给了犹太裔投资银行家马克,并举办了一场由拉比主持的盛大犹太婚礼。熟悉美国政坛的人都知道犹太族裔的大力支持对于前总统克林顿夫妇在政坛的平步青云有决定性意义。前纽约州参议员、前国务卿希拉里参选2016年美国总统也需要获得几大犹太裔团体的力挺才可能过关。这场犹太婚礼的象征意义似乎早已超越了宗教、历史和传统。
到底犹太人采取了什么策略才迅速融入一个曾经把他们排挤在外的美国主流社会?
因为犹太人深深地把握住了美国这个社会的本质以及人的本性,所以他们可以使得自己的思想,忠诚度和传统符合美国理念,并且在争取本族裔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避免狭隘诉求。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符合”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而是渐进式的主动“塑造”。所谓“避免狭隘诉求”,即将“小我”和“大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涓涓细流汇入茫茫大海。
   
四、真正的成果

说到此,还是会听到零星的怀疑之声--怀疑犹太人到底有没有真正融入甚至领导美国的精英阶层和主流社会,毕竟还没有出现过一位犹太裔总统,而且印象里犹太人好像还在市井中挣扎。
接下来,本文将会从三权分立的角度揭示犹太人在美国社会统治阶层中取得的成果,并量化他们对于美国的控制。

1.立法
在2013年,行使美国立法权的参众两院共有32名犹太裔议员,其中10位参议员,22位众议员。众所周知,犹太人人口占美国总人口不到2%,但是代表这个族裔的议员却在两院里超过7%。
数字还远不能说明这些犹太议员的实际影响力。
首先他们中很多人都正在或曾经担纲参众两院重要委员会的主席。比如参议院里的军事、情报、民主政策和传播以及规则和行政委员会主席目前都是犹太裔主席;比如众议院里的能源、商业、贸易和税收委员会的上届主席都是犹太裔,而现任民主党代表大会主席为犹太裔。
那么他们会不会像国会里鲜见的华人议员那样为了证明自己对美国的忠诚度而在履行对自己选民的承诺时畏首畏尾呢?当然不会。因为担任多个重要委员会主席,7%的犹太裔议员能够拉拢大量非犹太裔议员,产生对美国立法系统超乎寻常的控制力,通过控制讨论话题和方向进而控制讨论结果。即便奥巴马第二任期间参众两院的矛盾再创新高,甚至导致政府关闭数日,但议员们,无论代表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对于犹太人权益以及如何保护以色列国利益并没有任何异议。

2.行政
美国行政首长,包括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卿当选后,甚至参选时,都需要前往总部位于华盛顿的AIPAC(美国以色列公共事务委员会)去表个态。近期拜访过AIPAC的美国政府高官包括总统奥巴马,副总统拜登,当时在任国务卿的希拉里以及当时在任总统的小布什。虽然表态的措辞各有不同,但是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凡是以色列作出的决策美国都坚决拥护,凡是以色列的指示美国都始终不渝的遵循。
中国人造访华府时,特别希望与美国地位相当的官员合影留念,为达到目的费尽周折。即便有机会安排会谈,也大多形式超过内涵,因为他们并不真正了解谁才是这个国家的Boss,也不知道他们心仪会面的美国高官只要当选,无论代表谁,都需要到AIPAC拜过真正的大佬。

3.司法
 谈到美国的司法系统,中国人有一个误解,即美国的法律和法治环境,甚至政治生态,是他们无比智慧的先父缔造的,两百年来一成不变。正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其实美国政治架构即便如此先进,也仍然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悉心维护才能与时俱进,不然谁也无法保证多少年后不会变成今天的菲律宾。在这个动态平衡中,最高法院对法律法案作出的每个诠释对美国整个社会以及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
举个例子:宪法修正案第四条。
于1789年麦迪逊提出并由众议院通过的《权利法案》包含了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旨在保障多项个人自由,并限制政府的一些权力。其中第四条规定禁止政府司法人员在未获得法院授予的正当搜查令之前搜查和没收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的证据。遗憾的是,伟大的美国先父们即便想到了故事的开端,却没有预料到故事的结局。由于没有提供执法依据,在现实中无法执行,该法令仅仅作为文字存放了两百年。这两百年间美国政府的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限制,而老百姓的基本权益遭受了极大的困扰,期间不乏血泪史。
直到1957年,当美国警察在没有法庭批准搜查令的前提下因为一桩爆炸案而强行搜查克利夫兰市一位黑人女性的民宅,发现该女子拥有黄色书籍遂将其定罪。该女子不断上诉,直到1961年,在美国首席大法官Warren的主持下,近二百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对如何执行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给出了权威的诠释。从此,警察的权力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而老百姓的私权得到了相应的尊重。
看似遥远的九位大法官们的一笑一颦,一言一行其实都关乎社会的每个细微环节,更关乎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有三位犹太裔,分别是Breyer,Ginsburg和Kagan,剩下六位则信奉罗马天主教。从数据来看,犹太裔大法官的比例是33%,也远远超过了他们在美国总人口中的比例--不到2%。影响力呢?如果算上奥巴马任命的拉美族裔代表大法官Sotomayor以及犹太大法官特有的左右逢源的政治智慧,他们的影响力远不止33%所代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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